因多次联系你公司未果◆■,故本局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惠湾社管伤证通字〔2025〕50号),但邮件被退回■★★◆★。
申请人段志文于2025年06月0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06月20日依法受理。申请人称其于2022年2月25日入职宁波中聘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后由公司安排到杭州章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项目部)工作★■◆。上班时间为7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到17时30分,工作地点在惠州荃湾港区煤炭码头■■★。2025年4月16日上午由公司安排在惠州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上班凯发k8开戶,17时左右◆★■,段志文在惠州荃湾港区煤炭码头TH12转换房处理采样机采样头故障时■■◆★,因高约2米左右,需要架梯子上去处理,处理完后,段志文下铝梯时铝梯突然垮掉导致段志文摔倒在地受伤◆★★,受伤后被送往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治疗,诊断结果: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
温馨提示:为达到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火狐、谷歌浏览器凯发k8开戶,或者IE9◆■◆◆.0以上、360浏览器7.0(极速模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前往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2楼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综合社会保险组办公室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联系方式■◆。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